湘教通[2015]289号 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 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5〕3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省属高校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的文件要求推荐相关人选,并将其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按照规定数额择优推荐。教育部直属高校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直接申报。 2. 我厅将同步启动“湖南省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的遴选工作。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5〕31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和办法的基础上,申报人目前须在学生工作岗位且已连续工作两年及以上,学生工作系统副处长及以上干部近三年内在CSSCI期刊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近三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思政类课题的在职称要求上可适当放宽。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确定入选名单。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省教育厅2015年计划支持不超过10人,分3年给予每人共9万元经费支持。同时入选教育部和省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者,因教育部安排了支持经费,省里不重复安排。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团队建设、论文发表、书籍出版、学术活动、理论宣讲等,一次核定,分年度拨款。各申报单位负责经费的有效使用和管理。高校要1:1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3.“湖南省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每校(含部属高校)限报1人,凡有意申报的高校于2015年7月9日前将所有材料(含申报表和支持材料,电子版刻制成光盘)报送我厅思政处。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1005室;联系人:崔恒源;电话:0731-84720593。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6月26日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 2015年“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 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司函〔2015〕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教育部思政司决定继续实施“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中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注重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探索和创新实践工作模式。培养一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工作业绩突出、学术水平较高、理论宣讲能力较强的名嘴、名家,推出一批理论联系实际的有影响力、说服力的名篇、名著,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2.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理论研究、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成果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项目设计、内容形式拓展、方法路径创新等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实践中具有先进的理念和一定的典型经验。 3.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理论宣讲能力,能结合工作实践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开展深入研究;能够领衔较高水平的科研团队,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能推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进成果的转化应用;能在大学生中有效开展理论阐释和主题教育。 4.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申报范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和实践的相关人员,鼓励其他相关学科领域有志于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的优秀人才报名参加。 三、工作任务 获评列入支持计划应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1.围绕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交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政策咨询报告,在网络或重要报刊发表有影响力、说服力的研究文章,编写出版高水平著作或通俗理论读物。 2.支持期限内每年适时举办思想政治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前沿性规律性问题学术研讨会,推广转化相关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经验。 3.参与教育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名师宣讲团,每年到各地各高校开展理论宣讲3-5场。 4.坚持既出成果,又出人才,能培养和锻炼一支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理论研究或实践创新队伍。 四、申报办法 1.申报数量 (1)部委直属高校可直接申报,每校限报1人。 (2)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负责遴选推荐地方院校3人(不含部委直属高校,每校限报1人)。 2.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请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信息,“未来规划”部分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在3000字以内。学校党委意见一栏请填写300字左右的详细推荐意见。 (2)支撑材料。根据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形成任务计划书。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申报表中涉及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以及开展工作相关的视频、图片等辅助资料。 3.申报要求 申报表、支撑材料纸质版需经学校党委核实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经省级教育部门推荐的地方院校申报表,另需加盖省(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公章。所有材料(电子版刻制成光盘)需邮寄至教育部思政司思政处。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邮寄,地方院校由省级教育工作部门统一邮寄,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准)。 五、评审与管理 1.教育部思政司组织专家,按照统筹规划、突出实践、择优支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2.各位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提出初选名单,再针对初选入围名单组织终评答辩,并提出建议支持方案。 3.教育部思政司分3年给予每人共15万元经费支持。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团队建设、论文发表、书籍出版、学术活动、理论宣讲等,一次核定,分年度拨款。各申报单位负责经费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地方和高校配套给予经费支持。 4.入选者在支持期内每年须填写《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年度进展报告》,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在高等学校通过主管部门向教育部思政司报送当年计划的执行情况。教育部思政司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审读,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 5.“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支持期结束,入选者要填写《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等;支持期间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效果及社会影响等。经所在高等学校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教育部思政司。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 全 010-66097662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思 政司思政处(邮编:100816)
附件: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doc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5年6月1日 附件
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
申 报 表
申 请 人: 所 在 学 校: 申 请 日 期: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制
填 表 说 明
一、《申报表》是评审主要依据,必须如实填写,文字要简明扼要,数据要力求准确。 二、“基本信息”填写说明 1.“出生年月”请按照“X年X月”格式填写,如“1976年6月”; 2.“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研究员”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3.“现任职务”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如“校党委副书记”、“院学工办主任”等,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填写“无”; 4.“最后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5.“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请填写“是”或“否”; 6.“工作单位部门”请填写全称,具体至所在院系所、部门; 7.“一线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间”、“现职务\职级晋升时间”为截至2015年6月的时间,填写格式为“X年X个月”; 8.“住宅、办公电话”请注明区号,如“010—12345678”; 9.“电子邮件”请取消自动形成的超链接; 10.“获奖名称”、“成果名称”等信息请写明全称。 三、申请书请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表格空白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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